关于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24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建设局共同负责,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报名组织工作。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建设局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10月19、20日两天,请各单位按照《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均设置考点,具体考试地点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置《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安装)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与“安装”2个子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免2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于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已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和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已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名参加考试的,请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者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报名办法
我市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先网上报名、然后现场确认、最后网上支付的方法。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报考须知(附件2)。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7月5日—7月17日。
2.报名流程: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进入 “网上报名”栏目,进行网络注册,并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完成报名。照片审核工作人员在两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同时打印考试报名表)。
3.新考生请于2013年7月18、19日到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否则视作放弃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请于一个工作日后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支付;缴费截止日期为7月23日,逾期未完成支付者,一律作报名自动放弃处理。
4.2011、2012年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视为老考生,否则视为新考生。老考生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23日,逾期不缴费者,视作放弃报名。
考试费用的财政票据采取现场领取方式,具体领取时间和地点将于8月下旬在无锡人事考试网公告栏公布。
(二)新报考人员现场确认时应带好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应根据需要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3.2013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必须盖章)。
注: 对于2010年及以前年份参加过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持报名表、往年准考证、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可直接办理同级别考试的报考手续,各报名点要做好此类人员的资格核验工作。
(三)各报名点注意事项
各报名点在审核报名材料时都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对于2010年及以前年份参加过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往年准考证,各报名点应通过往年档案库积极核实报考人员信息真伪,同时在准考证上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各报名点于7月24日前将报名材料上报市人事考试中心。
(四)考生有关网上报名信息的更改与确认
因今年采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过程中请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提示,务必按提示进行操作。
1.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在未打印报名表前,可自行修改有关信息(姓名、身份证号除外)。
2.考生网上报名后已打印报名表,网上报名信息和照片将无法修改。
3.考生报名数据上报国家之后,一律不予修改信息。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生自行在2013年10月11日起登陆无锡人事考试网(www.wxrsks.com)的“打印准考证”栏打印。
七、教材征订及培训工作
鉴于考前培训已社会化,请报考人员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具有培训资质、信誉良好、教学水平高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考试使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写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考试大纲及培训教材请报考人员到当地建筑书店等正规书店自行购买。
八、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部分人事考试收费项目、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苏价费〔2002〕9号、苏财综〔2002〕5号)精神,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按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按每人每科120元标准收取,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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