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14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建设局共同负责。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报名组织工作。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建设局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10月18、19日两天,请各单位严格按照《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均设置考点,考试具体地点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免试部分科目(免2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于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已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和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已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名参加考试的,请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报名办法
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先网上报名、然后现场确认、最后网上支付的方法。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使用统一报名平台开展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试点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6号)精神,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无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报考人员处理。2014年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只包含2012年和2013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7月18日—7月24日。
2.报名流程: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进入 “网上报名”栏目,进行网络注册,并按照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填写报考信息,新考生可以在确认报名信息后,打印报名表,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老考生直接网上付费。
3.新考生请于2014年7月24、25、28日到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否则视作放弃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请于一个工作日后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支付;缴费截止日期为7月31日,逾期未完成支付者,一律作报名自动放弃处理。
4.2012、2013年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视为老考生,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31日,逾期不缴费者,视作放弃报名。
需要邮寄考试费用财政票据的考生,请登陆无锡人事考试网( http://link.233.com/19694/wxkszx/FMSFee/CheckOut.aspx )进入财政票据邮寄信息采集及缴费系统,填写信息并缴邮费,截止日期8月25日。发票将于9月2日统一邮寄。不需要邮寄的考生请在9月4-5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40-41号窗口(市广瑞路2号,无锡市人力资源市场1楼)领取,逾期不领的将统一开票上缴财政。
(二)新报考人员现场确认时应带好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必须如实填写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并盖好公章);
2.相应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应根据需要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3.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4.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三)各报名点注意事项
各报名点在审核报名材料时都应认真审核原件,并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各报名点于8月4日前将报名材料上报市人事考试中心。
(四)考生有关网上报名信息的更改与确认
因今年采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过程中请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提示,务必按提示进行操作。
1.考生网上报名在信息确认前,可自行修改有关信息(姓名、身份证号除外)。
2.考生网上报名在信息确认后,网上报名信息和照片将无法修改。
3.考生报名数据上报国家之后,一律不予修改信息。
(五)考生可于10月14日起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特别提醒
(一)利用全国统一网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时,务请注意以下几点:
1.注册时报考人员应按系统要求,认真细致填写相关信息,特别是证件号和姓名等个人信息,因为注册信息涉及到报名时引用。报考人员的证件号、姓名一经注册就无法自行修改。确需修改的,须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修改或注销后由报考人员重新注册。
2.因网报系统只能注册一次,如要报考多项考试或今后还要报同一项考试时不必再注册,请报考人员注册成功后,务必要留存好所填报的用户名、密码!
3.考生网上报名注册信息丢失的,请登录本站下载中心下载附件《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注册信息重置申请表》,按照要求办理。
(二)考生选择的“报名点”必须与“审核点”一致,否则,审核点将拒绝考生的审核申请。比如:选择报名点为“江阴市”的考生不得到“市区”审核点审核。
(三) 各报名点审核地址及电话:
报名点 | 机构名称 | 地址 | 电话 |
无锡市区 | 市人事考试中心 | 广瑞路2号40-41号窗口(无锡市人力资源市场1楼) | 85740575 |
江阴市 | 江阴市人保局 | 澄江中路9号市政府大楼四楼,0421室 | 86860421 |
宜兴市 | 宜兴市人保局 | 教育西路1号6号楼305室 | 87952891 |
锡山区 | 锡山区人保局 | 二泉中路139号709室 | 88703240 |
惠山区 | 惠山区人保局 | 惠山区堰桥镇文惠路8号7519办公室 | 83597000-7519 |
八、教材征订及培训工作
鉴于考前培训已社会化,请报考人员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具有培训资质、信誉良好、教学水平高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考试使用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及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13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13版)、《建设工程计价》(2013版)(2014年修订)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13版)(2014年修订),《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使用旧版本教材的报考人员可以从中国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网站(网址www.ceca.org.cn)或中国计划出版社网站(网址:www.jhpress.com)下载“教材修改说明”,具体事宜详见(附件2)。
九、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部分人事考试收费项目、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苏价费〔2002〕9号、苏财综〔2002〕5号)精神,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按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按每人每科120元标准收取,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相关附件:
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doc
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用书修订说明.doc
专业工作年限证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