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市人社字[2010]127号
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我市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0]216号)的规定和要求,为做好我市的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定于2010年10月23日—24日,考点设置在南昌市。造价工程师报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注册登记时间为2010年6月2日上午9:00—9日下午5:00;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0年6月8日—6月11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现场审查(初审、终审)地点在市人事大厦(文明大道105号)二楼考试中心。网上缴费时间为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至2010年6月13日下午5:00;准考证网上打印时间为2010年10月19日上午9:00—22日下午5:00。
二、报考条件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工程或工程经济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六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四年;工程或工程经济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三年。
4、获上述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二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事部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5年。
三、报名办法
本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注册登记、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进行。
1、报考人员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操作流程、注意事项和考试公告,按要求正确录入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一年以内)或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数码照相,打印所填《报名表》(二份),由本单位盖章。并记录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将作为考生的登陆标识,必须妥善保管)
2、资格审查和办理确认手续:报考人员[县(市)考生可委托代办]须携带本人报名表、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从事造价实务工作年限证明及有关证件(均为原件),经市城市规划建设局初审合格后,再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终审并办理确认手续。凡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条件者,除提供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证件外,还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工作经历、资历栏原始复印件,并按隶属关系加盖人事职改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印章。没有上网报名条件或不懂网报的考生,可来电咨询,电话:16845678,或本人到考试中心,委托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审查确认手续后,报考人员必须在江西人事考试网上缴纳考务费用,报名方可成功。
4、准考证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打印。
四、造价工程师考试科目仍为4个。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建”和“安装”两个部分,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他科目的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为合格。
五、考试信息管理使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信息代码不变。
23.造价
工程师
执业资
格考试 |
2.考二科 |
01.造价工程师
考二科 |
1.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
2.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4.考四科 |
01.造价工程师
(土建) |
1.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
2.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3.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4.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 | |
02.造价工程师
(安装) |
1.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
2.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3.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5.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 |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无声、无储存功能)答题所用草稿纸统一发放、回收。
六、考试使用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写组编写的2009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
我省考试大纲和培训教材征订、发行及考前培训工作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
七、考试收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人事厅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06]80号)的规定执行,即考试考务费为57元/科次。
请各有关单位接通知后,认真做好组织宣传工作,确保考试报名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