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事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省直及中央驻临沂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土地登记代理人执(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09]3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成绩管理
(一)考试时间 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4、25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10月24日 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14:00--17:00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0月25日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14:00--18:00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二)成绩管理
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成绩可以滚动);可以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二、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造价工程业务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6年;
(二)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造价工程业务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5年;
(三)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或硕士学位后,从事造价工程业务工作满3年;
(四)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在1996年8月26日《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 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 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三、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务费每科58元(其中《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按两科收费)。缴费办法按鲁人发[2003]25号文件执行。
四、报名方式
我市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在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lyrs.gov.cn)上进行。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6月10日—6月24日、现场确认时间为2009年6月10日—6月26日,网上缴费时间为2009年7月16日-7月20日。具体报名程序:
(一)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照片。
(二)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存报名确认点。
(三)按照报名条件向所在单位提交本人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证件。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由单位统一在报名表上加盖单位公章。
(四)按属地原则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县区单位由县区人事局负责,市直及中省直单位由主管部门负责,委托人事代理人员由人才交流中心负责,由初审单位携带报名表、花名册及有关证件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审查确认手续。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聘书原件。
(五)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后,可于2009年7月16日—20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网上确认结果。通过网上确认的人员,要于2009年7月16日—20日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办法见报名网站。
五、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直接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上(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为考试前一个星期。
六、有关事项
(一)造价工程师考试使用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写组编写的2009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编辑储存功能)。所用草稿纸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放、回收。
(三)报考人员输入报名表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身份证相符。身份证、毕业证、报名表上的照片必须相貌一致。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考试时,由于答题卡上填涂的考试科目等项目不一致而导致考试成绩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各类人事考试严重违纪人员处于禁考期的,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四)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考资格和有关证件,严格履行签字盖章手续,严防条件不符、伪造证件、禁考期内、冒名顶替人员报考,严防关键信息错误。对查出的伪造证件一律收缴。对提供假学历、假证明、虚假材料进行报名及考试期间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3号令)严重违纪条款处理,并在全市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