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出版、执业药师、企业法律 顾问、造价工程师职(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省直有关部门(单位)人事处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部署,现将2010年度出版、执业药师、企业法律顾问、造价工程师职(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组织
(一)上述职(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具体日期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自行安排,原则上网上报名开通时间均不得少于15天。各市务必将各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报名网址及时通知考生。
(二)上述职(执)业资格考试全部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请考生根据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后,按属地原则集中到所在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审核、确认手续。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资格审查工作由人事考试部门会同各考试相关业务部门共同进行。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各考试信息代码不变。各市务必严格按照省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的资格考试考前规则模板的要求,做好报名信息采集工作,确保报名信息完整、准确、无遗漏。上述职(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数据库上报时间均为2010年8月25日前。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各职(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具体考试时间见附件。
三、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分为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两个级别均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各科目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组成。考试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请在考前务必提醒考生: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用答题卡首页);2、客观题部分使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部分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位置上作答。
(二)执业药师、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关于调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21号)以及《关于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及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人部发〔2005〕55号)执行。
(三)造价工程师考试使用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写组编写的2009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考试仍设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建”与“安装”两个子专业,报考人员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四)参加出版、造价工程师考试的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参加执业药师、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的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企业法律顾问考试《企业管理知识》科目作答时可使用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五)出版、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成功的考生须在考试前一周内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各市务必将上述资格考试下载打印准考证的网址、时间、方式通知到每一位考生,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
执业药师、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的准考证领取方式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自行确定。
四、除以上新增内容外,上述各职(执)业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资格审查、考试收费、信息管理、考场设置等考务工作均按照2009年有关考务文件的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