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青各有关单位人事(组织、政工)处: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人考函[2013]5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具体时间及科目如下:
10月19日 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10月20日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木建设工程、安装工程)
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二、报名条件
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见附件。
三、报名办法
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13年7月23日9:00至8月13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登陆全国统一报名网站(http://link.233.com/25849)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须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请务必于报名结束后立即打印),经所在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到主管部门(考生档案的管理和代理单位)办理初审手续。
初审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查后退还);
2、单位盖章后的《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格式见附件2);
5、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专业技术资格聘书和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报名材料汇总的时间、地点由各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在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务必认真仔细,若因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
(二)现场确认
资格审查工作由人事部门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共同进行。此项考试共设两个确认点,西部确认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贵州路69号5楼),东部确认点:青岛海尔路人才市场(崂山区海尔路178号,留学生创业园一楼大厅)。
请各主管部门于8月12日至8月14日(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按就近原则到任一确认点办理现场确认,具体截止时间为8月14日16:00。现场确认须提供以下材料:
1、经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后的《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报考人员的各种证件原件(现场审查后退还,身份证只提供复印件)及复印件;
3、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汇总表(见附件3);
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的老考生可凭报名表、身份证及复印件和2012年度该项考试准考证的原件、复印件报名;若无准考证,按新考生的要求提供报考材料。
(三)网上缴费
考试收费标准按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规定执行,其中《工程造价案例分析》114元,其余科目每人每科57元。
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2013年8月12日9:00-2013年8月15日16:00登陆全国统一报名网站(http://link.233.com/25849)查询本人审核状态,审核通过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请各位考生考后妥善保管准考证,可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持证领取考务费发票(贵州路69号321房间)。
四、其它事项
(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为合格。
(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的试题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考试使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写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四)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场设置在济南市、青岛市、淄博市、烟台市、泰安市、临沂市、滨州市。
(五)考生可于2013年10月14日至18日登录http://link.233.com/25849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因为考生必须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下载准考证,所以,报名时一定要正确填写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
(六)考试信息采用新版PTMIS系统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设置为:
各主管部门(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严格报名条件,加强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
造价工程师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在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