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大造价工程师站点:
各区县人事局、规划局和建设局(建设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资格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16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一并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2009年报考人员应于2009年5月23日至6月23日打印好的《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2份,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机构进行资格审核,签字和盖章后,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年限证明(即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市规建设局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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