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关于做好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川人考函〔2014〕66号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我省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14号 )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28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和科目
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统一定于2014年10月18-19日进行,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10月18日上午 9:00-11:30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14:00-17:00考《建设工程计价》
10月19日上午 9:00-11:30考《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下午14:00-18:00考《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获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我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4年7月17日至8月17日,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时间定于7月17日至8月18日,缴费时间定于7月17日至8月19日,现场打印发票时间定于9月1日至9月22日,准考证打印时间定于10月12日至10月16日。
(二)报名程序
1.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打印发票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2.报名应通过链接登录或直接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络注册,并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完成报名。
(三)资格审核
考生报名资格审核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我省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14号 )执行。有关资格审查政策文件可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在政策法规栏目内查询。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按属地划分进行。考生分为老考生和新报考人员两类,本文所称“老考生”指2012、2013年报考过此项考试的人员;“新报考人员”指初次报考本项考试的人员及未在2012、2013年报考过此项考试的人员。新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经确认无误且照片成功上传后,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学历证明、学位证书和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年限证明,身份证原件到所在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各市州资格审查具体地址,请咨询所报市州考试机构,见附件1)。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的报考人员(网上填报报名表时须选择“四川省直属考区”),携带上述材料到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成都市星辉东路8号,电话:028-83314011,联系人:郑川蓉)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人员应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报名结束后清点整理全部报考人员《报名表》,送市(州)考试机构备查。对所有新报考人员,各资格审核部门还须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和照片审核确认。2014年所有报考人员的照片信息全部重新采集,老考生重新上传的照片也由资格审核单位一并审核。具体操作说明详见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各资格审核单位在工作中如有疑问可查询操作说明,如仍不能解决问题,可联系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技术咨询,电话:028-86514038。
各市(州)考试机构应及时将上述资格审核时间和操作流程告知当地资格审核部门。
(四)网上缴费
1.新报考人员经本地资格审核单位通过资格审核和照片审核后自行进行网上缴费;老考生重新上传照片并经本地资格审核单位进行照片审核确认后自行进行网上缴费。我省报考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人员全部通过网上缴费,考试机构不受理现场缴费。
2、考试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2〕87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文件的规定,报考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57元。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打印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三、考点设置及注意事项
考点考场设置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规划,准考证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生可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本人准考证,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发现有误应及时到当地考试机构登记修改,否则不准予参加考试。
考试时,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严禁将电子记事本、手机等带入考场考座,违者一律按违纪处理。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填涂答题卡时必须使用2B铅笔。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各地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四、教材修订说明
考试使用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13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13版)、《建设工程计价》(2013版)(2014年修订)及《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13版)(2014年修订),《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使用旧版本教材的考生可以从中国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网站(网址www.ceca.org.cn)或中国计划出版社网站(网址:link.233.com/24143)上下载“教材修改说明”。具体事宜详见附件2。
五、考风考纪要求
各地要加强领导,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落实责任,认真按照考试考务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若发现重大违纪违规事件应及时向当地人社部门和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告。
附件: 1.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
2.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用书修订说明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4年6月10日
附件1: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
考区 | 技术、考务咨询电话 | |
省直考区 | 028-86514038 | |
成都市 | 028-86150916 | |
自贡市 | 0813-2309549 | |
攀枝花市 | 0812-3325008 | |
泸州市 | 0830-2739862 | |
德阳市 | 0838-2222498 | |
绵阳市 | 0816-2261452 | |
广元市 | 0839-3300329 | |
遂宁市 | 0825-5866016 | |
内江市 | 0832-2038862 | |
乐山市 | 08332431510 | |
南充市 | 0817-2810427 | |
达州市 | 0818-2536985 | |
巴中市 | 0827-5261628 | |
广安市 | 0826-2399920 | |
宜宾市 | 0831-8247086 | |
雅安市 | 0835-2232251 | |
阿坝州 | 0837-2825253 | |
甘孜州 | 0836-2835281 | |
凉山州 | 0834-2193262 | |
眉山市 | 028-38197202 | |
资阳市 | 028-26110985 |
附件2:
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用书修订说明
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使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写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因2013版教材出版后,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财政部发布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6号令),另本年度多数教材结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做了局部修订,提请广大考生务必注意。其中《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修订内容较多,建议考生购买《建设工程计价》(2013版)(2014年修订)、《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13版)(2014年修订),使用旧版本教材的考生可以从中国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网站(网址www.ceca.org.cn)或中国计划出版社网站(网址:link.233.com/24143)上下载“教材修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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