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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11年注册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条件等政策指导

来源:建设厅人事教育 2011-06-27 16:03:00
  一、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前(即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注: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土建和安装两个专业,报名时考生可选择其一报考)
  二、考试报名程序
  按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要求执行,网址:www.xjrsks.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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