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和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闽人办〔2012〕6号
各设区市公务员局(人事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126号)文件,现将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合格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资格名称 |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
造价工程师 |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
120分 |
72分 | |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140分 |
84分 | ||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 |
100分 |
60分 | ||
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
土建 |
100分 |
60分 | |
安装 |
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下载附件:2011造价合格人员名单附件.xls
福建省公务员局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