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招投标政策有哪些新变化?
(一)有前提的最低价中标为了遏制“恶意低价中标”现象,最低价中标必须满足2个前提:招投标全过程电子化、保证公开透明和提供履约担保。
(二)修订招标范围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被缩小和严格界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主要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等。
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详细规定如下: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l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4、5、6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有哪些投标技巧建筑企业要掌握?
(一)投标策略
(1)高价赢利策略(20%~30%利润),主要使用于施工条件差的工程。
(2)保本微利策略(0~10%利润),主要使用于打开某地区的建筑市场。
(3)低价亏损策略,主要使用于分期建设的工程,低价获得首期工程,为后期工程积累竞争优势。
(二)投标技巧大家都熟知的投标技巧有突然降价、不平衡报价、先亏后赢、优惠取胜、联合保标、多方案报价等等。
当然,投标价格是企业能否中标及盈利与否的关键点,但是一个工程的投标不仅要报价合理,而且要比技术、比经验、比实力和信誉,所以建筑企业在投标过程中更应该注重企业综合实力的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