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满足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和城市管线迁改工程计价需要,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推进城市管线基础设施的建设,结合我市实际,我委编制了《重庆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综合管廊定额)和《重庆市城市管线迁改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管线迁改定额),现予以发布,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综合管廊定额、管线迁改定额于2019年3月1日起在新开工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和城市管线迁改工程中执行,在此之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仍按原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执行。
二、综合管廊定额、管线迁改定额与201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及费用定额配套执行。
三、综合管廊定额、管线迁改定额由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 1 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