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造价工程师证书领取时间已开始,各地造价工程师证书领取时间及地点均不一样,一般在每年的4月至7月进行证书领取。讲师专业解读>>最新造价改革政策
2017年湖北造价工程师证书领取时间及地点(汇总) | |||
地市 | 时间 | 地点 | 查看详情 |
省直 | 4月12日开始办理 | 湖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社保大楼 | |
咸宁 | 已开始办理 | 咸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十堰 | 5月2日至5月20日 | 濮阳市人社局职称科 | |
黄冈 | 9月30日前 | 黄冈市人事考试院 | |
襄阳 | 4月28日开始办理 | 襄阳市人事考试院 | |
武汉 | 4月16日起 | 武汉市人事考试院 | |
恩施 | 4月23日开始发放 | 恩施州人事考试服务大厅 | |
孝感 | 4月24日开始 | 孝感市东城区人社服务大楼429室 | |
黄石 | 4月23日开始办理 | 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人社局窗口 | |
宜昌 | 4月25日至5月11日 | 宜昌市沿江大道43号 | |
更新中.... |
湖北造价工程师证书领证事项:
1、持准考证或成绩通知单(在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 “成绩查询”中查询成绩);
2、考生的身份证原件;
3、考生具备报名资格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无效);
4、证书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
依照“人社部第31号令”的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新颁发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正式实施。根据“人社部第31号令”第十条的要求,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合格考生的考试资格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颁发执业资格证书;复审不合格的,成绩作废,证书收回。复审期间,如发现应试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第七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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