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公务员局(人事局)、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交通与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118号)文件,现将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合格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
120 |
72 | |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140 |
84 | |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
100 |
60 | |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
土建 |
100 |
60 |
安装 |
100 |
60 |
二、我省吴跃新等107人成绩合格,取得造价工程师资格,现予以公布。
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附件下载: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合格人员名单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