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9号文件的要求,现将2015年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领取执业资格证书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科目72分(满分120分);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84分(满分140分);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科目60分(满分100分);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科目60分(满分100分);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科目60分(满分100分)。
二、执业资格证书领取相关要求
凡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或通过弄虚作假等手段参加考试并通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合格资格,对涉及的有关人员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1、对达到上述合格标准者,请相关单位统一填写《领取2015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花名册》一式一份(见附件);并提供合格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原件进行复核;提交合格人员近期1寸免冠照片一张。
2、领取证书时必须出具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非考试单位领取合格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必须持原考试单位出具的同意其他单位领取的介绍信方可领取。
三、领取证书时间
2016年8月15日至2016年9月30日(节假日不受理)。
四、咨询电话及地址
咨询电话:0931-8487394
地址:兰州市静宁路305号建设大厦四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