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已开始办理。报名点选择“市直”的考生请于7月14日起到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一楼大厅办理证书。
一、办证需提交的资料有:
1、准考证或成绩通知单(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中“下载打印”);
2、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3、考生本人具备报名资格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无效);
4、正面免冠彩色同底登记照片一寸二张、二寸一张;
5、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合格人员登记表须存入个人事档案,请据实填写,切勿遗失(见本站“下载中心”,可复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九条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根据以上要求,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合格考生的考试资格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颁发执业资格证书,复审不合格的,成绩作废,证书收回。
二、办证时间安排:
2011年7月14日至7月29日办理(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00
三、办证地址:
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江岸区黄孝河路5号育才幼儿园隔壁)。
乘车路线:68、724、524、70、7、716、533、608、706、801、805、808、809等路公交车在花桥一村或黄孝河路站下车后,步行100米即到。
特此提示并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
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0一一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