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七月份领证通知
2010年度造价工程师、一、二级建造师增项资格证书已到,请衡阳地区考生凭身份证到市人社局(南院)考试指导中心(602室)领取。
温馨提示:
1、由于部分考生领取五、六月份计算机合格证书和职称外语证书时不带准考证,给查询带来很大不便,请各位考生一定要带好准考证;另代领职称外语证书需提供考生本人准考证、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请各位考生按要求办理。
2、各类证书的领取通知会在衡阳人事人才网(www.hyrs.gov.cn)及时发布,请密切关注。由于本中心证书繁多,对于已通过各类执(职)业资格考试及计算机、职称外语考试的考生,请于公布领证日期起三个月内领取证书。
3、依照有关规定,本着对考生负责的精神,各类执(职)业资格证书请考生本人亲自领取,谢绝代领。
4、采用网上报名的考生请注意按要求传送清晰、格式正确的照片,以免领证时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5、根据省人事考试院最新通知,考生补职称外语证书应先到省级报刊登报声明遗失后才能办理,请各位考生妥善保管好证书;补执业资格证书须先到考试指导中心领取补证专用表格,登报声明后才能办理。
衡阳市人社局考试指导中心
2011-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