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报名点关于领取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省直报名点各考生:
在我中心报名参加2011年度全国物业管理师、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合格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前来领取考试合格证书。
1.领证所需证件:合格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
合格证书可以代领,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合格人员身份证原件方可。
2.领证时间和地点:
领证时间:2012年5月14日—5月25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11:00;下午:13:30—16:30)
领证地点: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2812室。
3.其他各市报名点考生的证书领取相关事宜请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
4.我中心联系电话:51868911。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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