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报名点关于领取2012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考生:
在我中心报名参加2012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合格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前来领取考试合格证书。
1.领证所需证件:合格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
合格证书可以代领,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合格人员身份证原件方可。
2.领证时间和地点:
领证时间:2013年3月27日—4月3日 (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 11:00 ;下午:14:00 —16:00)
领证地点: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2812室。
3.其他各市报名点考生的证书领取相关事宜请咨询当地报名点。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