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一级建造师增项、企业法律顾问等专业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现开始发放,现将领取证书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12年5月2日-2012年10月31日(每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1: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
二、领取地点
沈阳市人才大厦二楼职称审核发证窗口(沈阳市沈河区北京街16号,市府广场西北方向)。
三、领取证书
(一)必备材料
1、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表在附件里下载)二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考试合格人员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
3、近期同版一寸或二寸照片三张,其中二张贴到《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上,另外一张贴到合格证书上。
(二)其它要求
为保证资格证书及时准确发放到考试合格人员手中,避免出现资格证书丢失等情况发生,原则上需主管部门统一领取或本人亲自办理,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由其他人代办的,必须经本人同意,需同时出具本人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并且要将本人和代办人身份证复印在一张A4纸上,由本人亲笔书写“本人委托XXX代领XXX证书”字样并签字。否则,不予办理。
附件:点击此处查看附件(rar格式)
1.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一级建造师增项、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合格名单
2.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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