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人考函〔2011〕9号
关于2010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审核提交报名资料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机构,省直及中央驻穗有关单位考生:
2010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已公布,合格人员名单已下发。请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机构和省直报名点考试合格考生,按考务文件(粤人考〔2010〕35号)的规定和以下安排提交报名资料。
一、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机构:
1. 寄送合格考生报名资料和审核情况报告时间:2011年3月18日之前。
2. 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
二、省直及中央驻穗有关单位考生(省直报名点):
1. 提交报名资料时间:2011年3月14日至3月18日。
2. 地址:同上。
联系电话:020-37605711,020-87233610.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