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0年度第十一批至第十三批造价工程师跨省变更及2010年度第十三批补证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部有关规定,现将核准的2010年度第十一批至第十三批造价工程师跨省变更及2010年度第十三批补证人员的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请各单位持“介绍信”或“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即日起在受理大厅领证(章)处办理领证手续;办理执业印章的刻制请直接与“上海长江刻字厂”联系(电话:64085041传真:64829622)。
领证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11:30
下午 1:30~ 4:30(周五不办理)
地址:小木桥路683号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