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执业资格人员的教育培训,根据建设部150号部令及中价协〔2007〕025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开展我省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学时
1、2014年度初始注册的造价工程师;(30学时选修课);
2、2014年度外省变更、已取得浙江注册号的造价工程师且未参加外省组织的继续教育(30学时选修课);
3、2014年未及时报名参加2014-2015年度网络教育的注册造价工程师(30学时必修课和30学时选修课);
二、学习内容及事项
(一)学习内容具体见中价协学习平台。
(二)网络教育安排
1、网络教育网址:www.ceca.org.cn,进入“注册造价工程师网络教育系统”;
2、课程播放时间: 2015年3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3、需参加本年度延续注册的造价工程师,必须于2015年9月底前完成30学时必修课程和30学时选修课程,并打印“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明”,其余学员必须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
4、为了加强对学员继续教育学习过程的管理,总站将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抽取一定比例学员进行现场机考。被抽中学员首先必须完成规定学时的学习,在收到现场考试的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考试。
三、费用标准
1、30学时选修课的费用300元/人(无继续教育统一教材);
2、30学时必修和30学时选修课程的费用共计600元/人(含继续教育统一教材)。
四、报名方式
1、参加网络教育的造价工程师填写《注册造价工程师网络教育报名表》(见附件),并按照要求填写完整。报名及缴费的方式分为银行汇款报名和现场缴费报名;
2、现场缴费报名:受理时间2015年3月1日-10日(休息日除外),请携带报名表到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办理报名、缴费、领取教材,错过现场报名时间的人员可在 9月1日-10日到省造价管理总站报名;
3、银行汇款报名:受理时间2015年月6月1日-6月10日,请将网络教育费用汇入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银行帐号为:33001616435050010092,杭州市建设银行文晖支行,注明网络教育学费,收款人全称为: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并将汇款凭证复印件及报名表邮寄到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市场监管处(地址:杭州市湖墅南路503号迪尚商务大厦中楼902室,邮编:310005)。收到汇款及报名表后十个工作日内开通学习平台。因故未能在规定时间采用银行汇款报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到现场缴费报名;
4、办理银行汇款报名的造价工程师请于8月1日-8月10日(休息日除外)凭本人有效证件及汇款凭证到本人所在地的市造价站(处、办)领取教材和培训费发票。在杭单位的造价工程师直接到省造价管理总站领取。
五、网络教育补习
1、网络教育补习受理时间:2015年3月1日-10日,6月1日-10日,9月1日-10日。(休息日除外)
2、需要补习人员请电话咨询。
联系电话:0571—85269209、88079802
汇款查询电话:0571-88902972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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