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辖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考办)《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6〕24号)精神,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17年9月举行。中级资格考试,在全省全面开展无纸化考试。高级资格考试,采用开卷纸笔方式。现就我省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二)具体条件
1.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
报考人员应根据报名条件规定,网上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材料。
2.高级资格
依据《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已取得会计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河南省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豫人社职称〔2016〕17号)有关规定,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的在职人员,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名方式
考生在报名时间段内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link.233.com/10280)、会计行业管理网(http://link.233.com/14159)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打印报名表格。报名注册成功后,报考人员本人持单位盖章的报名信息表及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到各省辖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各省辖市会考办)指定的报名点进行个人信息采集。个人信息采集后再办理交费手续。
二、考试科目
(一)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二)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持有有效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通过具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委员会进行的评审,方可获得高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考办印发的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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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须知:2017年中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及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