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补报名工作的通知
辽财会〔2017〕350号
各市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补报名工作的通知》(会评〔2017〕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组织做好报名准备工作
全省将于7月6日0:00至7月9日24:00与全国同步开通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和缴费系统。各市应提前组织做好中、高级补报名的各项准备工作,部署专人接听报名咨询电话,做好考试政策解答。为了使补报名工作有序开展,请各市提前将现场审核的时间和地点对外公布并安排好现场审核人员。
二、严格审核考试报名条件
各市应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2017年度辽宁省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辽财会〔2017〕107号)和《关于2017年度辽宁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会〔2017〕113号)的有关要求,本着“谁经办、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考生报名信息及有关条件进行审核确认,切实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公平公正。
辽宁省财政厅
201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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