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一、办理对象
广东省内(不含深圳市)的会计人员,具体包括:
1.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含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的人员;
2.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所需材料
1.近期本人红底免冠电子证件照(照片规格为:JPG、JPEG格式,大小不超过30K,像素为114×156);
2.本人有效身份证证明(照片规格为:JPG、JPEG格式,大小不超过2M);
3.本人真实有效的学历证明(照片规格为:JPG、JPEG格式,大小不超过2M);
4.单位加盖公章的工作证明(工作证)或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证明(学生证)(照片规格为:JPG、JPEG格式,大小不超过2M);
5.请按要求规格上传照片,不接受不符合规格的电子照片及纸制照片;如上传非法照片将影响个人诚信档案,严重者并入黑名单。
三、办理流程
1.会计人员登录:
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有关附件。原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无需重新注册,使用本人身份证号直接登录系统更新相关信息。
2.各级财政部门登录:
http://link.233.com/18530:8080/sso/
实时查询本地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情况。
附件下载: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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