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无锡考区)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8〕9号)和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19〕 8号)要求,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中、高级资格考试)全部采用无纸化方式,定于2019年9月举行。现将2019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无锡考区报名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无锡考区报名参加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二)具体条件
1. 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
有关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但必须扣除全日制在校学习的时间,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高级资格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符合《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55号)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其中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
(2)符合《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8〕2号)的相关规定。
二、报考地区及审核地点
根据属地原则,符合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根据其工作单位所在地选择报考地区,且进行现场审核。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考地区参加考试。
三、报名费用
依据苏价费函〔2011〕30号、苏价费函〔2004〕52号规定,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
(一)中级资格
1.报名费,每人10元。
2.考试费,每科60元。
(二)高级资格
1.报名费,每人10元。
2.考试费,100元。
四、报名流程和时间
我省2019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继续使用财政部统一网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link.233.com/10280)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流程如下:
(一)网上报名
2019年3月10日至29日>>进入报名入口,考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选择对应的报考地区进行报名,根据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照片,打印“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由本人签名并经单位审核盖章。
对于2018年已注册但没有通过考试或中级资格通过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今年报考时需要重新注册。中级资格通过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使用2018年报名时的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否则成绩无法合并。
报考人员注册报名后,请务必牢记报名注册号、密码和报名审核点,以便查询及修改信息、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和领取证书。
“考生信息表”上的照片由报考人员自行上传,请报考人员务必按照要求设置操作。上传的电子照片将供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和制作合格证书使用,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和成绩,或影响证书制作和领取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核
中高级资格现场审核确认时间为3月25日至30日(双休日照常进行,上午9:00—11:30 ,下午1:00—4:30)。
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到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逾期不再受理。凡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人员,一律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由本人承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2002年以后毕业的专科及专科以上考生,须从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相关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考生本人社保缴费证明并盖章;
5. 中级会计师资格证书(适用于报考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
关于社保缴费证明,报考人员可通过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相关机构或者网络打印。该证明要有具体的缴费起止时间、工作单位以及当地社保部门公章,反映的累计缴纳年限应不少于报考条件中相应的专业工作年限(截止2019年12月31日),工作单位、参保地(2019年)隶属于无锡考区。
上一年度已经通过部分科目的考生(跨省考生除外),不需要进行现场审核,可以直接在网上报名并缴费。
(三)现场审核确认地点
1、中级资格审核地点及联系电话
审核点 | 详细地址 | 联系电话 |
梁溪区 | 梁溪区财政局(解放南路688号9号楼109室) | 85026219 |
滨湖区 | 滴翠路98号(与鸿桥路交叉处) 滨湖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财政窗口 | 85863595 |
新吴区 | 新吴区净慧东道90号国家软件园四期天鹅座D栋1楼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无锡高新区一站式服务中心 | 81002263 85253029 |
锡山区 | 东亭中路8号 锡山区政务服务中心财政窗口 | 88203851 |
惠山区 | 惠山大道108号 惠山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财政窗口 | 83592860 |
江阴市 | 江阴市文化西路113号 江阴财政局会计科(会计管理中心1楼) | 86821966 86815567 86821911 |
宜兴市 | 宜兴市宜城街道教育西路29号 宜兴开放大学成人教育处 | 87993912 87994941 87981574 |
无锡 市直 | 石皮路9号 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无锡分校 | 82728576 82790517 |
2、高级资格审核地点及联系电话
地点:石皮路9号 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无锡分校,联系电话:82728576、82790517。
(四)网上缴费
2019年3月25日至31日,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自行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缴纳有关考试费用。已在网上报名但未成功缴费的,视同放弃报名。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费。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2019年8月25日至9月6日,考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相关信息必须和身份证一致,否则禁止参加考试。考生务必保存好准考证,用于后期成绩查询。
(六)关于考生信息更正
考生填报相关信息时,务必认真细致,确保准确无误。如果发现错误,请及时更正。有关更正时限和要求如下:
1.资格审核前,考生发现信息错误,可自行登录系统更正。
2.资格审核后至缴费前,考生发现信息错误,可至审核点申请更正处理。
3.缴费后至8月30日期间,考生发现信息错误,可向报考地区考试管理机构申请修改,报考地区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受理并于8月30日前上报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由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在考试报名系统开放期间,统一更正。
4.为确保系统平稳运行,8月30日以后,各地考试管理机构不再受理考生信息更正申请。
5.考生资格证书信息采用报考信息,证书的任何信息均不能修改。
五、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闭卷考试;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开卷考试。
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9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愿订购,网上征订网上交费,再由出版社直接寄给考生。
六、考试时间
中级资格考试日期为2019年9月7日—8日,共两个批次,每个批次考试科目及时间为:《中级会计实务》8:30—11:30,《财务管理》13:30—16:00,《经济法》18:00—20:00,每个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19年9月8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每个考生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七、成绩查询
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于2019年10月19日前统计完毕。届时,考生可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号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查询。
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可向报考地区市县考试管理机构提出复核申请。各市县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受理并上报,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负责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并转发相关市县管理机构,再由各市县考试管理机构反馈给当事人。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
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不再发放成绩合格证,由本人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且通过资格评审方可取得高级会计师证书。
八、政策咨询
广大考生应通过“无锡市会计管理网”(http://link.233.com/22352/ztzl/hjgl/)或“无锡财会”微信公众号了解相关考试政策和信息,并及时向报名考区管理机构咨询相关事项,谨防上当受骗。
九、其他事项
(一)考试报名实行报名承诺制,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签署承诺书,对所有承诺事项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责任。对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考试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相关条款规定,取消其考试成绩,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考试管理机构还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二)报考人员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和一切后果,由相关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三)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四)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审核、缴费后,方为报名成功。
(五)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且符合中级资格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先联系市会计考办(电话:81827141、81822356),并于3月27日至28日,持本人所有相关审核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单位出具的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和本人近期电子照片(295*413像素、jpg格式、白底标准证件照),到石皮路9号“无锡市直”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现场报名。
附件一:《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55号)
附件二:《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 (苏职称〔2018〕2号)
无锡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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