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德考区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和现场审核等事项的通告已发布,从宁德市财政局获悉,宁德考区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报名时间为3月10日至3月31日,信息审核改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审核。具体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2、具体条件。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滿5年;。(3)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滿2年;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8号)、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7】52号),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参加高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但不得参加高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相关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会计相关工作时间,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二、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科目。2020年高级资格考试将全部实行无纸化考试的方式。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2、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日期为2020年9月6日(星期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考试地点:宁德市中心城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上信息为准)。
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三、报名时间、缴费时间
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报名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10日至3月31日(全天24小时)。报考人员应于上述期间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link.233.com/10280)进行注册,仔细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报名系统的要求)。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入口均选择“宁德”——“市直报名点”。请考生认真填写真实准确的手机号码,便于及时联系。
2、缴费时间及收费标准。完成注册的报考人员,应于截止日期3月31日24:00前通过报名网络进入缴费平台进行网络缴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5元(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15元)。超时未完成缴费或缴费未成功的报考人员视同报名未通过。
3、报名费开票。需要考试报名费票据的考生,可凭网络缴费平台缴费成功后的《福建省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电子信息》及该信息中提示的票据代开点查询(请当即拍照或打印,如退出该界面无法再二次查询),及时自行到银行网点开票。
宁德考区高会报名点现场服务工作地址:宁德市东侨区闽东东路5号财政大楼604室
四、报名审核
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报名信息仍需要现场审核,鉴于今年疫情的特殊情况,信息审核改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审核。
1、自行审核报名。考生应严格按照上述报名条件,自行审核是否具备相应的报考资格。考生报考时,应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对所填报的信息履行真实性承诺。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需自行下载打印并保存好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考试通过后进行考后资格复审时需要提交该表。
2、考后资格复审。2020 年 10 月 17 日前,财政部将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 2020年度高级资格考试成绩。财政部成绩公布后,考生可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查看本人的 2020 年度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届时,在宁德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上将公布报名信息现场审核时间(计划安排2周时间)及审核办法,对考试成绩通过的考生的报名信息、报名资格进行复审。经资格复核,凡不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给予其单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请考生届时关注网站公布的通告。
五、考试大纲和教材征订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0年度高级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2020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考试大纲及教材全部实行网络配送征订,考生可在3月20日至31日登录福建省会计考试教材征订配送网(http://link.233.com/25001/webBooK)进行征订。
六、准考证打印及成绩公布时间
准考证打印及考试成绩公布时间请关注福建会计信息网上的有关通知或通告。
七、注意事项
1、考生务必认真填写真实准确的手机号码,便于及时接收考试相关信息。
2、请考生认真核对报考条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
若材料中有虚假、伪造等违规情况,给予其单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考生若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给予其单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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