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退费审核的考生,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退费申请的,考生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不再延长,后期不再受理相关事项。
关于退还2022年度全国中级会计资格考试考生报名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相关考生:
根据财政部《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延期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会〔2022〕33号)精神,结合许昌的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于许昌考区9月3日至5日已完成全国中级会计资格考试,财政部定于2022年12月3日-4日组织的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许昌考区不再组织。
二、相关考生当时如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9月3日至5日考试的,可于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身份证、社区证明、政府部门发布的封控或隔离证明。证明材料中应注明考生本人身份信息及管控起止日期),经许昌市财政局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后逐级上报财政部。通过退费审核的考生,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退费申请的,考生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不再延长,后期不再受理相关事项。
三、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列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许昌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24日
新闻来源:许昌财政局 ,原文地址:http://link.233.com/22187/hjzx/20221024/a5caac11-05d1-4505-b360-da60a47d13b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