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太原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查通告
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已公布,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需提供以下证件及复印件办理资格审查。
1、本人身份证;
2、毕业证(中级合格者提供大专以上毕业证书,初级合格者提供高中以上毕业证书);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准考证;
5、“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且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6、会计从业资格个人基本信息表(会计之星—山西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用户登录—基本资料—打印);
7、与准考证同一底板的2寸白底照片一张
时间:2015年3月2日—3月13日(公休日除外)
地点:会计大厦(水西关西口)六层
咨询电话:4660349 4129477
前四项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遗失报名信息表的考生可从“附件”中下载相关表格。
古交市、清徐县、阳曲县、娄烦县的考生到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办理资格初审手续。
太原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5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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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233网校中级会计职称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