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成绩核查的通知
2015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成绩已经公布,接省考办通知,考生如对考试科目成绩有疑异(要求50分以上),请填写“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核查申请表”,并于2015年11月5日之前寄送至苏州市财政局会计处(地址:苏州市三香路998号5号楼836室,信封注明“查分”字样),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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