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权益资金的筹集
一、吸收直接投资
(一)吸收直接投资的含义与种类
吸收直接投资是指企业按照“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利润”的原则直接吸收国家、法人、个人投入资金的一种筹资方式。
吸收直接投资的种类包括:吸收国家投资、吸收法人投资和吸收个人投资。
(二)吸收直接投资中的出资方式
吸收直接投资中的出资方式主要包括:以现金出资、以实物出资、以工业产权出资和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等。
(三)吸收直接投资的优缺点
优点:有利于增强企业信誉;有利于尽快形成生产能力;有利于降低财务风险。缺点:资金成本较高;容易分散企业控制权。
二、发行普通股
(一)股票的含义、特征与分类
1.股票的含义与特征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用以证明投资者的股东身份和权益,并据以获得股利的一种可转让的书面凭证,它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表现形式。股票作为一种筹资工具,具有法定性、收益性、风险性、参与性、无限期性、可转让性和价格波动性等特点。
2.股票的分类
按股东权利和义务分:普通股、优先股
按票面是否记名分:记名股票、无记名股票
按票面有无金额分:有面值股票、无面值股票
按发行对象和上市地区分:A股、B股、H股、N股和S股等
按股票发行时间的先后分:始发股、新发股
(二)股票的价值、价格与价值指数
1.股票价值
股票的价值有票面价值、账面价值、清算价值和市场价值。
2.股票价格
股票价格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股票价格就是股票交易价格。广义的股票价格则包括股票的发行价格和交易价格两种形式。股票交易价格具有事先的不确定性和市场性特点。
3.股价指数
股价指数是指金融机构通过对股票市场上一些有代表性的公司发行的股票价格进行平均计算和报考对比后得出的数值。股价指数的计算方法有简单算术平均法、综合平均法、几何平均法和加权综合法等。
(三)普通股股东的权利
普通股股东的权利包括:
(1)公司管理权,包括投票权、查账权和阻止越权经营的权利;
(2)分享盈余权;
(3)出让股份权;
(4)优先认股权;
(5)剩余财产要求权。
(四)股票发行
1.股票发行条件
股票发行分为新设发行、改组发行、增资发行和定向募集发行四种形式,股份公司发行股票必须符合《证券法》和《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的发行条件。
2.股票发行程序
股票发行的基本程序如下:作出新股发行决议;做好新股发行准备;提出发行股票申请;提交有关机构审核;签署股票承销协议;公布招股说明书;按规定程序招股;认股人缴纳股款;向认股人交割股票等。
3.股票发行价格
等价(以股票面值作为发行价格)
时价(以现行市场价格作为增发新股的发行价格)
中间价(以股票市场价格与面额的中间值作为发行价格)
股票发行价格的确定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