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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集团母子公司财务管理初探

来源:233网校 2006年9月16日

  (二)预算管理。母公司对子公司财务的集权管理还体现在,母公司对制定用于指导各子公司的预算拥有最终决定权。母公司根据集团发展规划,提出一定时期内的总目标,据以编制公司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规划,并将各项指标分解下达给各子公司。子公司根据母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和本单位具体情况编制年度预算,上报母公司审批。母公司成立专门的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和平衡各子公司的预算,并汇总编制集团预算。经批准后的预算下达给各子公司,据以指导其经营活动。预算执行过程中,母公司应根据实际执行情况随时调整偏差,保证预算的完成。
  二、集权与分权的适当结合
  (一)投资管理。集团的投资规模和投资方向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集团公司的发展方向,因此,集团投资管理倾向于采用集中管理。在母公司对子公司资金加以集中管理之后,投资管理可以适当分权,即子公司有权制定一定金额以下的投资项目,但一般占集团投资很小的一部分。有的集团是根据子公司等级来划分投资权限,超过规定限额的投资项目要向母公司提出申请。母公司应建立健全子公司对外投资立项、审批、控制、检查和监督制度,并重视对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防止出现只投资不管理的现象,规范子公司投资行为。
  (二)利润分配。母公司作为企业集团的主体,其利润分配是集团利润分配的核心内容。母子公司以控股方式形成,对应的是按股份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对母公司而言,子公司所增利润要按一定的比例留在母公司,以便满足集团的长远发展需要,同时也要保证子公司和职工的利益得到逐步增加,这是集团凝聚力的动力源泉。
  对于子公司的工资、奖金的分配应实行总量控制,建立健全对子公司工资奖金分配的检查和控制制度。子公司要严格按照母公司所规定的工资奖金计提原则,在计提工资金额范围内自主分配。
  四、广泛彻底的分权
  母子公司财务的集中管理并不排斥子公司的独立核算,而是在统一的有机体内充分体现子公司的法人地位。子公司在母公司审定的决策范围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自己的生产、销售、投资、分配等享有法定的经营权。子公司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从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到售后服务一条龙经营。在订立合同、业务购销、资产负债和留存收益的核算上,均体现了子公司应有的独立核算地位;制单、审查、记帐和报表系统均由子公司按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规定办理。
  财务管理集中与分权不是非此即彼的,不同子公司有不同的经营特点,对集团利益的影响大小各异,因此应采取不同财务管理模式;即使对同一子公司,不同的财务管理内容有不同的重要性,对其财务管理的集权分散程度也须加以权衡。在我国,企业集团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产生的,尚处于起步阶段,企业集团运行过程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在实现母子公司以产权关系为纽带之后,把握好母子公司财务管理的集中与分权程度将成为解决问题的一个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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