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新的共同农业政策(以下简称CAP)
1992年6月,欧盟农业部长委员会正式采纳CAP改革方案。这是历史上最激进的一次改革:
·为保障本区域内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欧盟将粮食和牛肉的价格3年内降到接近国际市场水平(如谷类价格降低29%,牛肉降低15%)。
·由于价格下降,农民将得到相应的货币补偿。谷物及其他粮食作物,赔偿取决于土地是否不再应用于生产。实践证明,这是一个行之有效的调控手段。
·因个人和地域区别,牛肉领域的赔偿金有不同的额度限制;根据每公顷土地的最大放养率,若每公顷土地不足1.4头牲畜,就可得到额外补偿。这是鼓励生产方式多样化的一种手段。
·CAP中的重要变革包括农业环境、植被,提前退休等一系列措施。这为农场主开辟了机遇,同时为欧盟提供了解决环境、体制问题的方案。
由于CAP覆盖了欧盟75%的农业生产。改革之初的3年,在根治农产品大量过剩、供过于求、耗费开支等方面的成效超出了预期:
1.恢复了谷物市场平衡。公共储备从1993年的3000万吨下降到目前不到300万吨的水平。
2.由于休耕土地措施的成功运用,尽管受到气候影响(如干旱),依旧成功控制了产量(1996年收成达到1.75亿吨)。同时改革也成功地控制了产量上升的趋势。
3.欧盟生产的谷物更具市场竞争力。专家测算,用于饲养的谷物1992/93年至1995/96年期间年增长为1200万吨(而1976-1993年期间年损失则为100-200万吨)。
4.欧盟总支出中用于农业的实际开支已由1988年的64.2%减至1996年50.5%。
欧盟委员会部长会议将继续讨论酒领域的改革方案。1996年7月会议通过水果、蔬菜的改革提议。还将于近期提议改革橄榄油领域,这将全面完成1991年启动的改革进程。疯牛病对消费行为的影响破坏了供需关系,因此欧盟现正着手解决牛肉领域的体制问题。1999年2月22日欧盟15国农业部长会议讨论了欧盟共同农业政策进一步改革的问题,内容包括:从2000年起减少对农产品的价格补贴,减幅在15%到30%之间,并在2002年取消价格补贴。与此同时,欧盟将以“直接补贴”的方式给农民一定程度的补偿,费用由欧盟与成员国共同承担。
CAP改革的深化将有利于推动欧洲农业经济朝着开放市场的方向发展,使其大部分农产品与世界市场价格接轨,并且已开始对整个欧洲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包括支持就业、环境保护,保护消费者利益等方面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三)欧盟的农场预算
CAP是一项共同政策,它的基础是欧盟总财政预算中的农场预算。原来的《罗马条约》为资助农业政策设立了共同基金。自它诞生以来,欧洲农业指导与保证基金成为共同体财政预算中最大的唯一项目(亦称农场预算)。每当理事会和欧洲议会就共同体预算做出决定的时候,这便成为讨论的固定焦点。欧盟的CAP是一个复杂的体系,其对象包括谷物、牛、羊、水产等23类主要农产品,覆盖了欧盟90%的农产品产量和70%的农产品种类。主要是通过税收(主要是关税)和财政补贴的手段,对农产品市场进行调控管理,支持农业生产与结构调整。1995年二、欧盟农业政策和税收政策对中国的借鉴意义
中国和欧盟所处的地理位置、气候条件不同,农业发展水平差异很大,加上各国国情的区别,很多值得参照、学习的政策可能一时还难以在中国发挥作用。针对中、欧农业的不同发展阶段及我们面临的发展和改革任务,以下几点原则是值得借鉴的:
(一)运用财政补贴杠杆对农产品市场进行调控和管理。财政补贴主要用于欧盟价格干预政策的实施和欧盟农产品的出口补助。欧盟部长理事会每年在3月底之前都要决定下一生产年度(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的农产品价格(包括目标价格、干预价格或者对生产者的直接支付)。当共同市场上农产品价格下降至干预价格时,各国的干预中心(干预委员会派出机构)就有义务以干预价格收购农产品。此外,在农产品集中上市的季节,欧盟还向生产者或商人发放补贴,由他们负责把农产品储藏一段时间后再上市。80年代以后,欧盟农产品开始出现过剩,为了稳定农产品市场价格,欧盟对成员国的某些农产品如牛、羊、糖类、土豆等生产实行配额控制政策,对撤出市场的产品予以补尝。同时,欧盟对外建立统一的农产品进口关税制度,并实行出口补贴制度,建立“补偿总额”,保证欧盟成员国的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有一定的价格竞争能力,以防止共同市场之外的第三国农产品对欧盟农业生
产者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