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的核算
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可以有自营建造和出包建造两种方式,应当分别不同的建造方式进行账务处理。
1、自营工程
企业采用自营方式进行的固定资产工程,应在“在建工程”科目下按不同的工程项目设置明细科目。工程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记入其借方;工程完工,结转工程的实际成本从其贷方转入“固定资产”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完工工程的实际支出,以及尚未领用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企业购入为工程准备的物资等,按购入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工程物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企业自营工程领用的工程物资等,按领用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在建工程--××工程”科目,贷记“工程物资”等科目。自营工程发生的其他费用(如支付职工工资等),按实际发生额,借记“在建工程-××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自营工程完工并交付使用时,按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工程”科目。
[例3]某企业采用自营方式建造厂房一幢,为工程购置物资500000元,全部用于工程建设;支付建设人员的工资45000元;为工程借款而发生的利息为20000元;工程完工,验收并交付使用。有关的账务处理如下:
购买工程物资时,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工程物资500000
贷:银行存款500000
领用工程物资时,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在建工程--厂房500000
贷:工程物资500000
支付建设人员工资时,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在建工程--厂房45000
贷:应付工资45000
结转为工程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时,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在建工程--厂房20000
贷:长期借款20000
工程完工验收,结转工程成本时,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厂房565000
贷:在建工程--厂房565000
2、出包工程
企业采用出包方式进行的自制、自建固定资产工程,其工程的具体支出在承包单位核算。在这种方式下,“在建工程”科目实际成为企业与承包单位的结算科目,企业将与承包单位结算的工程价款作为工程成本,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企业在按规定预付承包单位工程价款时,借记“在建工程--××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工程完工收到承包单位账单,补付或补记工程价款时,借记“在建工程--××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工程完工并交付使用时,按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工程”科目。
[例4]某公司以出包方式建造一座仓库,预付工程款300000元;工程完工决算,需补付价款20000元。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预付工程款时,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在建工程--仓库300000
贷:银行存款300000
补付工程价款时,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在建工程--仓库20000
贷:银行存款20000
工程竣工,结转成本时,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仓库320000
贷:在建工程--仓库320000
三、投入固定资产的核算
企业接受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一方面反映本企业固定资产的增加,另一方面要反映投资人投资额的增加。股东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原价,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按评估确认的净值,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例5]A公司接受B公司投入的一项固定资产,投出单位的账面原价为90000元,已提折旧2000元,经资产评估师评估确认的价值为95000元,净值为80000元。双方同意以评估净值确认投资额。
A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95000
贷:累计折旧15000
实收资本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