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财务管理》科目
第三章 筹资管理
知识点、发行公司债券
(一)公司债券的种类
分类标准 | 类型 | 含 义 |
是否记名 | 记名债券 | 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债券持有人的姓名等其他信息 |
无记名债券 | 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不记载持有人的姓名 | |
能否转换成公司股权 | 可转换债券 | 债券持有者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的价格转换为发债公司的股票 |
不可转换债券 | 不能转换为发债公司股票的债券 | |
有无特定财产担保 |
担保债券(抵押债券) |
以抵押方式担保发行人按期还本付息的债券,主要是抵押债券 按抵押品不同,分为不动产抵押债券、动产抵押债券和证券信托抵押债券 |
信用债券 | 仅凭公司自身的信用发行的、没有抵押品作抵押担保的债券 |
【提示】《公司法》规定,可转换债券的发行主体是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上市公司。
(二)债券的偿还【★2008年判断题】
偿还方式 | 相关说明 | |
提前偿还 (又称提前赎回或收回) |
1.提前偿还所支付的价格通常要高于债券的面值,并随着到期日的临近而逐渐下降; 2.具有提前偿还条款的债券可使公司筹资具有较大的弹性。 | |
到期偿还 | 分批偿还 | 如果一个公司在发行同一种债券的当时就为不同编号或不同发行对象的债券规定了不同的到期日,这种债券就是分批偿还债券 |
一次偿还 | 到期一次偿还的债券最为常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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