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股权筹资
股权筹资形成企业的股权资金(权益资本),是企业最基本的筹资方式。
股权筹资又包括吸收直接投资、发行股票和利用留存收益三种主要形式,此外,我国上市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行为,也属于股权筹资的范畴。
一、吸收直接投资
吸收直接投资是非股份制企业筹集权益资本的基本方式。
(一)吸收直接投资的种类
1.吸收国家投资
2.吸收法人投资
3.吸收外商直接投资
4.吸收社会公众投资
(二)吸收直接投资的出资方式
1.以货币资产出资
以货币资产出资是吸收直接投资中最重要的出资方式。
2.以实物资产出资
3.以土地使用权出资
4.以工业产权出资
对于非货币资产出资,需要满足三个条件:可以用货币估价;可以依法转让;法律不禁止。
(三)吸收直接投资的筹资特点
优点:
1.能够尽快形成生产能力
2.容易进行信息沟通
3.手续相对比较简单,筹资费用较低
缺点:
4.资本成本较高(相对于股票筹资)
5.企业控制权集中,不利于企业治理
如果某个投资者的投资额比例较大,则该投资者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就会有相当大的控制权,容易损害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6.不利于产权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