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静态评价指标的计算方法及特征
(一)静态投资回收期
静态投资回收期(简称回收期),它有“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记作PP)”和“不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记作 PP′)”
确定静态投资回收期指标可分别采取公式法和列表法。
1.公式法
公式法又称简化方法。如果某一项目运营期内前若干年(假定为s+1~s+m年,共m年)每年净现金流量相等,且其合计大于或等于建设期发生的原始投资合计,可按以下简化公式直接求出投资回收期:如果不能满足条件,就无法采用公式法,必须采用列表法。
2.列表法
列表法是指通过列表计算“累计净现金流量”的方式,来确定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进而再推算出不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的方法。因为不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可以通过这种方法来确定静态投资回收期,所以此法又称为一般方法。
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PP恰好是累计净现金流量为零的年限。
静态投资回收期的特点
优点:
(1)能够直观地反映原始投资的返本期限;
(2)便于理解,计算简单;
(3)可以直观地利用回收期之前的净现金流量信息。
缺点:
(1)没有考虑资金时间价值因素;
(2)不能正确反映投资方式的不同对项目的影响;
(3)不考虑回收期满后继续发生的净现金流量。
静态投资回收期≤基准投资回收期→具有财务可行性
(二)总投资收益率
总投资收益率,又称投资报酬率(记作ROI),是指达产期正常年份的年息税前利润或运营期年均息税前利润占项目总投资的百分比。
总投资收益率的计算公式为:
总投资收益率(ROI)=年息税前利润或年均息税前利润/项目总投资×100%
优缺点
优点:计算公式简单。
缺点:
第一,没有考虑资金时间价值因素;
第二,不能正确反映建设期长短、投资方式的不同和回收额的有无等条件对项目的影响;
第三,分子、分母计算口径的可比性较差;
第四,该指标的计算无法直接利用净现金流量信息。
投资收益率≥基准投资收益率,项目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