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企业收益分配税务管理
一、企业所得税税务管理的主要内容
1.应税收入的税务管理。企业已经发生的销售业务,其销售收入应适时入账。对于不应该归入收入类账目的,不能入账;可延缓入账的,可推迟入账;尚未发生的销售业务,不应预先入账。
2.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管理。企业应积极利用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规定,降低税负。
3.税前扣除项目的税务管理。企业应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严格区分并充分列支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做好各项费用的测算和检查,用足抵扣限额。
4.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管理。企业在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筹划时,应充分利用投资地点税收筹划和投资方向税收筹划,以获取税收优惠,降低税负水平。
二、亏损弥补的税务管理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但弥补亏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五年内不论是盈利还是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年限计算。
税法关于亏损弥补的规定为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纳税人可以充分利用亏损结转的规定,尽可能早地弥补亏损,获得税收利益。
三、股利分配的税务管理
股利分配是公司向股东分派股利,是公司利润分配的一部分。股利分配常见的方式有: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现金股利是以现金形式支付的股利,它是股利支付的主要形式;股票股利是公司以增发的股票作为股利的支付方式。
股利分配涉及税收事项主要包括是否分配股利以及采取何种股利支付方式。对于公司来说,它会影响公司的市场形象和未来价值,对于股东来说,获得股利的股东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公司在分配股利时,财务管理人员应该注重税收对股东财富的影响,合理选择股利方式,以确保股东财富最大化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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