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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情况 |
第242页 |
具体位置 |
倒数第1行 |
原文内容 |
等于利润总额,来考虑捐赠 | |
修改建议 |
把“来”改为“未” | |
第243页 |
具体位置 |
〔例7-17〕 |
原文内容 |
某企业2002年发生年度亏损100万元 | |
修改建议 |
改为“某企业成立于2002年,2002年发生年度亏损100万元” | |
修改理由 |
答案中2003-2006年只弥补了2002年的亏损,如果2001年存在亏损,也需要弥补。 | |
第243页 |
具体位置 |
〔例7-17〕 |
原文内容 |
假设该企业2002-200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 |
修改建议 |
把“应纳税所得额”改为“税前利润” | |
修改理由 |
1.应交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参见教材241页),如果已经知道了“应纳税所得额”,应交所得税就已经确定了,不可能再进行税收筹划。 2.税法上允许的是用“税前利润”补亏 | |
第243页 |
具体位置 |
〔例7-17〕 |
原文内容 |
如表7-11所示 | |
修改建议 |
改为:如表7-11所示(不存在其他纳税调整因素) | |
修改理由 |
答案中计算所得税时,只考虑了“补亏“这个调整因素,没有考虑教材241页公式中的其他的纳税调整因素。 | |
第243页 |
具体位置 |
倒数第7行 |
原文内容 |
表7-11 某企业2002-200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单位:万元 | |
修改建议 |
把“应纳税所得额”改为“税前利润” | |
第243页 |
具体位置 |
表7-11 |
原文内容 |
应纳税所得额 -100 20 1020 20 10 60 | |
修改建议 |
把“应纳税所得额”改为“税前利润” | |
第244页 |
具体位置 |
顺数第1行、第6行、第7行、第9行、第10行、第11行 |
原文内容 |
应纳税所得额 | |
修改建议 |
把“应纳税所得额”改为“税前利润” | |
第244页 |
具体位置 |
顺数第3行 |
原文内容 |
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只能弥补 | |
修改建议 |
把“应纳税所得”改为“税前利润” | |
第254页 |
具体位置 |
顺数第8行 |
原文内容 |
即它不可能使每个因素计算的结果,都达到绝对的准确 | |
修改建议 |
去掉“,” | |
修改理由 |
这是一个多余的标点符号 | |
第256页 |
具体位置 |
〔例8-3〕第4行 |
原文内容 |
公司总股本变为16000万股 | |
修改建议 |
把“股本”改为“股数” | |
修改理由 |
股本=股数×每股面值,“股本”的单位应该是金额,不可能是“股”。 |
第257 |
具体位置 |
倒数第6行 |
原文内容 |
应注意企业利用回购库存股的方式减少发行在外的普通股 | |
修改建议 |
把“回购库存股”改为“回购” | |
修改理由 |
库存股是股票回购之后形成的,不存在“回购库存股”这样的说法 | |
第260页 |
具体位置 |
顺数第4行 |
原文内容 |
以及对企业和未来发展趋势的前瞻性判断 | |
修改建议 |
删除“和” | |
修改理由 |
原文很明显不通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