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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财务管理》备考知识点:企业组织形式

来源:233网校 201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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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组织形式

  典型的组织形式: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公司制企业。

  1.个人独资企业

含义 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全部债务由投资者个人承担的经营实体。
优点 创立容易、固定成本低、不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
缺点 (1)需要业主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当企业的损失超过业主最初对企业的投资时,需要用业主个人的其他财产偿债;(2)难以从外部获得大量资金用于经营;(3)所有权的转移比较困难;(4)企业的寿命有限,将随着业主的死亡而自动消亡。

  2.合伙企业

含义 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合伙经营的企业,通常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特点 ①除业主不止一人外,合伙企业的优点和缺点与个人独资企业类似。
②合伙企业法规定每个合伙人对企业债务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一个合伙人没有能力偿还其应分担的债务,其他合伙人须承担连带责任,即有责任替其偿还债务。
③合伙人转让其所有权时需要取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有时甚至还需要修改合伙协议。
注意 由于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存在着共同缺陷,所以一些企业尽管在刚成立时都以独资或合伙的形式出现,但是在发展到某一阶段后都将转换成公司的形式

  3.公司制企业

含义 是指由两个以上投资人(自然人或法人)依法出资组建,有独立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企业。出资者按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优点 (1)容易转让所有权。(2)有限债务责任。(3)公司制企业可以无限存续,一个公司在最初的所有者和经营者退出后仍然可以继续存在。(4)公司制企业融资渠道较多,更容易筹集所需资金。
缺点 (1)组建公司的成本高。(2)存在代理问题。(3)双重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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