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级会计师考试《财务管理》第九章知识点4
利润分配制约因素
企业的利润分配涉及企业相关各方的切身利益,受众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在确定分配政策时,应当考虑各种相关因素的影响,主要包括法律、公司、股东及其他因素:
(一)法律因素
为了保护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法律规定就公司的利润分配作出如下规定:
1.资本保全约束
规定公司不能用资本(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和资本公积)发放股利,目的在于维持企业资本的完整性,保护企业完整的产权基础,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2.资本积累约束
规定公司必须按照一定的比例和基数提取各种公积金,股利只能从企业的可供分配利润中支付。此处可供分配利润包含公司当期的净利润按照规定提取各种公积金后的余额和以前累积的未分配利润。另外,在进行利润分配时,一般应当贯彻“无利不分”的原则,即当企业出现年度亏损时,一般不进行利润分配。
3.超额累积利润约束
由于资本利得与股利收入的税率不一致,如果公司为了避税而使得盈余的保留大大超过了公司目前及未来的投资需要时,将被加征额外的税款。
4.偿债能力约束
偿债能力是企业按时、足额偿付各种到期债务的能力。如果当期没有足够的现金派发股利,则不能保证企业在短期债务到期时有足够的偿债能力,这就要求公司考虑现金股利分配对偿债能力的影响,确定在分配后仍能保持较强的偿债能力,以维持公司的信誉和借贷能力,从而保证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
(二)公司因素
公司基于短期经营和长期发展的考虑,在确定利润分配政策时,需要关注一下因素:
(1)现金流量
由于会计规范的要求和核算方法的选择,公司盈余与现金流量并非完全同步,净收益的增加不一定意味着可供分配的现金流量的增加。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要保证正常的经营活动对现金的需求,以维持资金的正常周转,使生产经营得以有序进行。
(2)资产的流动性
企业现金股利的支付会减少其现金持有量,降低资产的流动性,而保持一定的资产流动性是企业正常运转的必备条件。
(3)盈余的稳定性
一般来讲,公司的盈余越稳定,其股利支付水平也就越高。
(4)投资机会
如果公司的投资机会多,对资金的需求量大,那么它就很可能会考虑采用低股利支付水平的分配政策;相反,如果公司的投资机会少,对资金的需求量小,那么它就很可能倾向于采用较高的股利支付水平。此外,如果公司将留存收益用于再投资所得报酬低于股东个人单独将股利收入投资于其他投资机会所得的报酬时,公司就不应多留存收益,而应多发股利,这样有利于股东价值的最大化。
(5)筹资因素
如果公司具有较强的筹资能力,随时能筹集到所需资金,那么它会具有较强的股利支付能力。另外,留存收益是企业内部筹资的一种重要方式,它同发行新股或举债相比,不需花费筹资费用,同时增加了公司权益资本的比重,降低了财务风险,便于低成本取得债务资本。
(6)其他因素
由于股利的信号传递作用,公司不宜经常改变其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一定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此外,利润分配政策还会受到其他公司的影响,比如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行业的公司股利支付比例会有差异,这就要求公司在进行政策选择时要考虑发展阶段以及所处行业状况。
(三)股东因素
股东在控制权、收入和税赋方面的考虑也会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产生影响。
(1)控制权
现有股东往往将股利政策作为维持其控制地位的工具。企业支付较高的股利导致留存收益的减少,当企业为有利可图的投资机会筹集所需资金时,发行新股的可能性增大,新股东的加入必然稀释公司的控制权。所以,股东会倾向于较低的股利支付水平,以便从内部的留存收益中取得所需资金。
(2)稳定的收入
如果股东依赖现金股利维持生活,他们往往要求公司能够支付稳定的股利,而反对留存过多的利润。还有一些股东认为通过增加留存收益引起股价上涨而获得的资本利得是有风险的,而目前的股利是确定的,即使是现在较少的股利,也强于未来的资本利得,因此他们往往也要求较多的股利支付。
(3)避税
政府对企业利润征收所得税以后,还要对自然人股东征收个人所得税,股利收入的税率要高于资本利得的税率。一些高股利收入的股东出于避税的考虑,往往倾向于较低的股利支付水平。
(四)其他因素
(1)债务契约
一般来说,股利支付水平越高,留存收益越少,企业的破产风险加大,就越有可能损害到债权人的利益。因此,为了保证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债权人通常都会在债务契约、租赁合同中加入关于借款企业股利政策的限制条款。
(2)通货膨胀
通货膨胀会带来货币购买力水平下降,导致固定资产重置资金不足,此时,企业往往不得不考虑留用一定的利润,以便弥补由于购买力下降而造成的固定资产重置资金缺口。因此,在通货膨胀时期,企业一般会采取偏紧的利润分配政策。
股利支付形式与程序
(一)股利支付形式
1.现金股利
现金股利是以现金支付的股利,它是股利支付的最常见的方式。公司选择发放现金股利除了要有足够的留存收益外,还要有足够的现金,而现金充足与否往往会成为公司发放现金股利的主要制约因素。
2.财产股利
财产股利,是以现金以外的其他资产支付的股利,主要是以公司所拥有的其他公司的有价证券,如债券、股票等,作为股利支付给股东。
3.负债股利
负债股利,是以负债方式支付的股利,通常以公司的应付票据支付给股东,有时也以发放公司债券的方式支付股利。财产股利和负债股利实际上是现金股利的替代,但这两种股利支付形式在我国公司实务中很少使用。
4.股票权利
股票权利,是公司以增发股票的方式所支付的股利,我国实务中通常也称其为“红股”。股票股利对公司来说,并没有现金流出企业,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财产减少,而只是将公司的留存收益转化为股本和资本公积。但股票权利会增加流通在外的股票数量,同时降低股票的每股价值。它不改变公司股东权益总额,但会改变股东权益的构成。
可见,发放股票股利,不会对公司股东权益总额产生影响,但会引起资金在各股东权益项目间的再分配。而且股票股利派发前后每一位股东的持股比例也不会发生变化。但在我国,股票股利价格则是按照股票面值来计算的。
发放股票股利虽不直接增加股东的财富,也不增加公司的价值,但对股东和公司都有特殊意义。
对股东来讲,股票股利的优点主要有:
(1)派发股票股利后,理论上每股市价会成比例下降,但实务中这并非必然结果。因为市场和投资者普遍认为,发放股票股利往往预示着公司会有较大的发展和成长,这样的信息传递会稳定股价或使股价下降比例减少甚至不降反升,股东便可以获得股票价值相对上升的好处。
(2)由于股利收入和资本利得税率的差异,如果股东把股票股利出售,还会给他带来资本利得纳税上的好处。
对公司来讲,股票股利的优点主要有:
(1)发放股票股利不需要向股东支付现金,在再投资机会较多的情况下,公司就可以为再投资提供成本较低的资金,从而有助于公司的发展。
(2)发放股票股利可以降低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既有利于促进股票的交易和流通,又有利于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成为公司股东,进而使股权更为分散,有效地防止公司被恶意控制。
(3)股票股利的发放可以传递公司未来发展前景良好的信息,从而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在一定程度上稳定股票价格。
(二)股利支付程序
公司股利的发放必须遵守相关的要求,按照日程安排来进行。一般情况下,先由董事会提出分配预案,然后提交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才能进行分配。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分配预案后,要向股东宣布发放股利的方案,并确定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和股利发放日。
(1)股利宣告日,即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由董事会将股利支付情况予以公告的日期。公告中将宣布每股应支付的股利、股权登记日、除息日以及股利支付日。
(2)股权登记日,即有权领取本期股利的股东资格登记截止日期。凡是在此指定日期收盘之前取得公司股票,成为公司在册股东的投资者都可以作为股东享受公司分派的股利。在这一天之后取得股票的股东则无权领取本次分派的股利。
(3)除息日,即领取股利的权利与股票分离的日期。在除息日之前购买的股票才能领取本次股利,而在除息日当天或是以后购买的股票,则不能领取本次股利。由于失去了"付息"的权利,除息日的股票价格会下跌。
(4)股利发放日,即公司按照公布的分红方案向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实际支付股利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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