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股份有限公司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须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
1.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
(1)发起人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
(2)缴纳出资。
(3)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
(4)审请设立登记。
2.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
(1)发起人认购股份。
(2)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
(3)召开创立大会。
(4)申请设立登记。
(四)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的责任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一)股东大会
1.股东大会的性质和组成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职权。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公司的任何一个股东,无论其所持股份有多少,都是股东大会的成员。
2.股东大会的职权
3.股东大会的形式
4.股东大会的召开
5.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董事会、经理
1.董事会的性质和组成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
2.董事会的职权
3.董事会的召开
4.董事会的决议
5.经理
(三)监事会
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应当设立监事会,监事会为公司的监督机构。
1.监事会的组成
2.监事会的职权
3.监事会的召开
三、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上市公司是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一)增加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
(二)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
(三)上市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
(四)增设关联关系董事的表决权排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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