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预算的编制方法与程序
一、预算编制方法
(一)增量预算法与零基预算法
按其出发点的特征不同,编制预算的方法可分为增量预算法和零基预算法两大类。
增量预算法是指以基期成本费用水平为基础,结合预算期业务量水平及有关降低成本的措施,通过调整有关费用项目而编制预算的方法。增量预算法以过去的费用发生水平为基础,主张不需在预算内容上作较大的调整。
零基预算法不考虑以往会计期间所发生的费用项目或费用数额,而是一切以零为出发点,从实际需要逐项审议预算期内各项费用的内容及开支标准是否合理,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费用预算。
(二)固定预算法与弹性预算法
编制预算的方法按其业务量基础的数量特征不同,可分为固定预算法和弹性预算法。
固定预算法是指在编制预算时,只根据预算期内正常、可实现的某一固定的业务量水平作为唯一基础来编制预算的方法。
弹性预算法是在成本性态分析的基础上,依据业务量、成本和利润之间的联动关系,按照预算期内可能的一系列业务量水平编制系列预算的方法。
(三)定期预算法与滚动预算法
编制预算的方法按其预算期的时间特征不同,分为定期预算法和滚动预算法两大类。
定期预算法是指在编制预算时,以不变的会计期间作为预算期的一种编制预算的方法。
滚动预算法是指在编制预算时,将预算期与会计期间脱离开,随着预算的执行不断地补充预算,逐期向后滚动,使预算期始终保持为一个固定长度的一种预算方法。
二、预算的编制程序
企业编制预算,一般应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进行。
(一)下达目标
企业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预算期经济形势的初步预测,在决策的基础上,提出下一年度企业预算目标,并确定预算编制的政策,由预算委员会下达各预算执行单位。
(二)编制上报
各预算执行单位按照企业预算委员会下达的预算目标和政策,结合自身特点以及预测的执行条件,提出详细的本单位预算方案,上报企业财务管理部门。
(三)审查平衡
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对各预算执行单位上报的财务预算方案进行审查、汇总,提出综合平衡的建议。
(四)审议批准
企业预算委员会应当责成有关预算执行单位进一步修订、调整。在讨论、调整的基础上,企业财务管理部门正式编制企业年度预算草案,提交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
(五)下达执行
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对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的年度总预算,一般在次年3月底以前,分解成一系列的指标体系,由预算委员会逐级下达各预算执行单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