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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资格考试辅导正确掌握考试内容

来源:233网校 2006年8月19日


【要点6】行政复议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都可以是行政复议的申请人。

(2)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为当事人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3)申请行政复议的形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

(4)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5)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行政复议决定。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最多不得超过30日。

熟悉行政复议的范围。

【要点7】诉讼

(1)诉讼的一般地域管辖原则:原告就被告原则。

(2)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由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各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

(3)特殊地域管辖是以诉讼标的所在地,或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所在地为依据确定管辖。

(4)掌握适用特殊管辖的主要有四种情形。

(5)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特别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其中包括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产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二章 企业法律制度

  本章主要学习内容是:掌握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投资人及事务管理;掌握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合伙企业财产、合伙企业事务执行、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入伙与退伙;熟悉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了解企业的概念和分类;了解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概念。

【要点1】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要点2】合伙企业是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对采用合伙制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医生诊所等组织,由于其归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管理,尽管它们也具有营利性质,但不适用于合伙企业法。企业法人之间的合伙型联营也不适用于合伙企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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