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中级会计师考试>复习指导>综合辅导

风险价值的计算与组合风险的衡量

来源:233网校 2006年8月30日


   4、风险决策的基本规则。为了正确进行风险条件下的决策,对单个方案往往是将该方案的标准离差(或标准离差率)与企业设定的标准离差(或标准离差率)的最高限值比较,当前者小于或等于后者时,该方案可以被接受,否则予以拒绝;对多个方案则是将该方案的标准离差率与企业设定的标准离差率的最高限值比较,当前者小于或等于后者时,该方案可以被接受,否则予以拒绝。只有这样,才能选择标准离差最低、期望收益最高的最优方案。

   上述风险价值的计算原理和决策规则在财务管理的许多方面(如经营杠杆和财务杠杆)中都有应用。

   二、组合投资风险的衡量

   组织投资中的关键问题是如何降低风险、增加收益,在此应注意以下几点:

   1、组织投资的风险种类及其特性。组合投资的风险分为:

   (1)非系统风险(又称可分散风险和公司特有风险),是指某些因素对单一投资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能性。一般讲只要投资多样化,这种风险是可以被分散的。而且,随着证券种类的增加该风险也将逐渐减少,并最终降为零。此时,组合投资的风险只剩下不可分散风险了。但应强调的是,只有负相关的证券进行组合才能降低可分散风险,而正相关的证券进行组合不能降低可分散风险。

   (2)系统性风险(又称不可分散风险和市场风险),是指某些因素对市场上所有投资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能性。这种风险与组合投资中证券种类的多少没有关系,因而无法通过组合投资分散掉。系统性风险通常用系数表示,用来说明某种证券(或某一组合投资)的系统性风险相当于整个证券市场系统性风险的倍数。

   2、组合投资风险与收益的关系

   风险与收益总是相适应的,低风险则低收益,高收益也意味着高风险。因此:

   (1)由于多样化投资可以把所有的非系统风险分散掉,因而组合投资的风险只余下系统风险。从这一点上讲,组织投资的收益只反映系统风险(暂不考虑时间价值和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程度,组合投资的风险收益是投资者因冒不可分散风险而要求的、超进时间价值的那部分额外收益。用公式表示为:

   rp=p·(km-rf)

   公式的相关说明见教材第218页。

   (2)组合投资的风险和收益的决定因素。决定组合投资风险和收益高低的关键因素是不同组合投资中各证券的比重,因为个别证券的系数是客观存在的,是无法改变的。但是,人们通过改变组织投资中的证券种类或比重即可改变组合投资风险和收益。
相关阅读
最近直播往期直播

下载APP看直播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