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外商投资企业及其特点
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举办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统称为三资企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合营双方投入一定比例的股份,共同组建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其实质上是一种股权式合营企业。它有以下特点:
1) 在法律地位上,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
2) 投资者是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同中方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
3) 在投资方面,由中外双方各自承担一定金额的资本;
4) 在管理方面,中外双方各自承担一定的经营管理责任;
5) 在分配上,中外双方除按出资比例分享纯收益外,合作者均不得从企业中获得其他收益;
6) 在终止清算时,按有关协议规定和出资比例,由中外双方共同承担风险,享受剩余权益。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指合营双方以契约(合同)为基础组建的企业,其实质是一种契约式合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特点主要有:不一定具有法人地位;其投资比例、经营管理责任、利润分配和风险承担,不是按出资额确定,而按合同或协议确定;合作企业出资方式很灵活;合作期满,合作企业的剩余权益索取权归中方。
外资企业,指的是资本完全由外商投资的企业。其主要特点为:具有中国企业法人资格;完全由外商投资、外商经营管理、收益独享、风险全担。
三类企业各自的特点不同,各自的概念、法人资格问题、出资方式、经营管理方式、收益分配、、风险承担及其他约束激励机制都有较大不同,需予明晰区分。
二、 外商投资企业会计的特点
1) 复币计账。如果外商投资企业大部分经济业务均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则人民币为计账本位币,而外国货币就成为会计计账的辅助登记货币;如果企业的收支多以外币为主,则可选定某种外币作为计账本位币,而人民币和其他外币相应成为会计计账的辅助登记货币。以上是外商投资企业复币计账的两种具体形式。
2) 外汇的汇兑和调剂频繁。这主要是因为三资企业的主营业务多是对外发生,人民币和外币交易同时或交叉进行,不可避免地受到外汇市场的较强影响,外汇的汇兑和频繁调剂也就在所难免。
3) 根据协议维护投资各方的合法权益。
4) 尽可能符合国际会计准则和惯例。
5) 按约定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