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凭证的基本内容我们在前面已经谈到,在检查记账凭证可能出现问题时,首先应当依据记账凭证的内容进行:
(1)记账凭证的基本要素是否完整,有无缺少或空白,主要是填制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附原始凭证张数、会计科目及其借贷方向,填制、出纳、复核、会计主管人员的签章等是否清晰、准确。
(2)检查会计科目的运用是否符合经济业务的性质和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借贷方向与金额是否正确。
(3)检查记账凭证签章栏,各级负责人和有关经办人的签章是否齐备。
(4)复核记账凭证的各明细科目金额、合计金额是否正确,有无多计、少计和误计。
(5)核对记账凭证与对应的账簿记录是否一致,有无出入和账证不符的情况。
(6)与所附的原始凭证核对,视其数量、金额、摘要等是否一致,有无证证不符的现象。
(二)记账凭证的检查技巧
记账凭证的检查要与原始凭证及会计账簿的检查合理配合。如果只是独立地对记账凭证进行检查,往往只能发现其中存在的某些疑点或异常,却不能找到错误的依据。所以对记账凭证的检查一般既不是终点,也不是起点。
在采用顺查法的情况下,对记账凭证的检查应建立在原始凭证检查的基础之上,根据原始凭证中的错弊追踪到记账凭证,视其有无“假账”真做,真账假做;记账凭证的检查应当是原始凭证检查的继续,而记账凭证的检查也为账簿的检查提供了方向和条件。
逆查法,与前述情况相反,是在会计账簿的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前提下,再通过对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的检查得以落实,即凭证的检查是账簿检查的深入和延伸。所以记账凭证的检查应当做查账工作过程中的一环,查账人员要注意这一环与其他环节的连接和互动,只有这样,才容易把握有关问题的发生、发展的来龙去脉,取得事半功倍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