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存款收、付款凭证互相核对,做到帐证相符。
二是银行存款日记帐与银行存款总帐互相核对,做到帐帐相符。
三是银行存款日记帐与银行开出的银行存款对帐单互相核对,做到帐实相符。
前两个方面的核对,与现金日记帐的核对基本相同。这里着重介绍企业与银行之间的“帐单核对”。
银行开出的“银行存款对帐单”是银行对本企业在银行的存款进行序时核算的账簿记录的复制件,所以与“银行存款对帐单”进行核对,实际上是与银行进行帐簿记录的核对。
理论上讲,企业银行存款日记帐的记录与银行开出的“银行存款对帐单”无论是发生额,还是期末余额都应该是完全一致的,因为它们是对同一帐号存款的记录。但是,通过核对,我们会发现双方的帐目经常出现不一致的情况。原因有两个,一是有“未达帐项”;二是双方帐目可能发生记录错误。
无论是“未达帐项”,还是双方账目记录有误,都要通过企业银行存款日记帐的记录与银行开出的“银行存款对帐单”进行逐笔“钩对”才能发现。
具体作法是:企业把“银行存款日记帐”中的借方和贷方的每笔记录分别与“银行存款对帐单”中的贷方和借方的每笔记录从凭证种类、编号、摘要内容、记帐方向和金额等方面进行逐笔核对。经核对相符时,分别在各自有关数额旁边划“√”以作标记。在双方帐单中没有划“√”标记的,不是“未达账项”就是双方帐目记录的错误。
对于已查出的错帐、漏帐,有过错的一方应及时加以更正。但是,为了对帐方便,银行记录错误可暂由企业出纳在“银行存款对帐单”中作假设性更正,事后再与银行联系,由银行更正其账目;对于“未达帐项”,则应编制余额调节表加以调节,以便切实查清双方帐目是否相符,查明企业银行存款的实有数额。要注意,只是通过编制余额调节表来调整余额数字,达到查清帐目的目的,并不是按照查对到的情况直接记帐,帐簿记录要依据日后凭证到达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