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以下简称“旧准则”)规定,长期债权投资按投资对象不同可分为长期债券投资和其他长期债权投资。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新准则”)规定,持有至到期投资通过“持有至到期投资”会计科目核算,并根据其核算内容分别设置“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等明细科目。旧准则中的“长期债权投资”与新准则中的“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核算内容大致相同,但二者从取得到处置在会计处理上存在一些差异。
初始计量。长期债权投资(债券以一次还本、分期付息为例)取得时的初始投资成本,是指取得长期债权投资时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手续费、税金等相关费用。但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手续费、税金等相关费用金额较小时,一次性计入“投资收益”科目,支付的价款除手续费、税金外与债券面值之间的差额记入“长期债权投资”的“溢价或折价”。新准则规定,企业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为支付的全部价款,其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也作为应收项目进行单独核算,手续费、税金以及溢折价部分记入“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持有期间。长期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应按期计提利息并采用直线法或实际利率法摊销溢折价,借记“应收利息”,贷(借)记“长期债权投资——溢(折)价”,贷记“投资收益”。新准则规定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也应按期计提利息并按实际利率法摊销利息调整,借记“应收利息”,贷(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一利息调整”,贷记“投资收益”。同时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符合一定条件可以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重分类日按其公允价值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利息调整”、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
期末计量。旧准则规定,长期债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时,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变化等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应计提减值准备。若以后年度已确认损失的长期债权投资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确认的投资损失数额内转回,借记“投资收益”,贷记“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新准则规定,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减值时,应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其中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应当按照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持有至到期投资与长期债权投资期末计量的主要区别除使用的会计科目不同外,就是长期债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是按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销售净价中较高者确定;而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按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确定。
到期处置。长期债券投资到期时,借记“银行存款”等,贷记“长期债权投资——面值”,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到期处理时只将“长期债权投资一面值”科目更换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利息调整”科目。
[例]20×2年1月1日,A公司支付价款105万元(含交易费用3万元)从活跃市场上购入B公司同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面值100万元,票面利率6%,每年末支付利息,本金最后一次支付。
旧准则下会计处理为:
(1)20×2年1月1日购入债券时
借: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面值) 1000000
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溢价) 20000
投资收益 30000
贷:银行存款 1050000
(2)20×2年12月31日计提利息、摊销溢价(实际利率5.53%)
借:应收利息(1000000×6%) 60000
贷: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溢价) 3594
投资收益(1020000×5.53%) 56406
(3)20×8年12月31日债券到期时,
借:应收利息 60000
贷: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溢价) 4400
投资收益 55600
借:银行存款 1000000
贷: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面值) 1000000
按新准则规定,购入债券时将其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则:
(1)20×20年1月1日购入债券时,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1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50000
贷:银行存款 1050000
(2)20×2年12月31日计提利息、摊销利息调整(实际利率4.85%)
借:应收利息(1000000×6%) 6000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9075
投资收益(1050000×4.85%) 50925
(3)20×8年12月31日债券到期时
借:应收利息 6000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10900
投资收益 49100
借:银行存款 100000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1000000